我和很多网友一样,看到唐山视频,对那些施暴者简直就是恨之入骨,就像我i在文章《唐山事件:希望他们不再受到恶人的欺负》说的,这不仅挑战了法律,还挑战了社会秩序,更是践踏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公众安全感。但在对唐山事件的关注中,我注意到了一种很特殊的声音,那就是有不少人指责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上前劝架,上前阻止人渣作恶,批评在场的人“更无一个是男儿”。一众明星也跳出来蹭热度。一位女星甚至用战狼来讽刺男性,说“战狼”都用来对付女人了,辱骂在场的男性都是冷漠的泰迪熊。
她的这番控诉,有不少网友看完之后感觉非常不舒服。因为这已经不是就事件本身讨论了,而是上升到了性别对立和女权思想了!首先来说,别人有没有帮助你的义务和责任,这是否属于有些道德绑架了?其次来说,见义勇为的行为,我们确实高度赞扬,但前提条件是首先保护好自己。看到张雨绮对中国男性的责难,有点不好意思,但说实话,如果就一个人,面对这种情况,报警、录像已经可以了,这已经尽到了一个公民的义务。见义勇为不仅安全风险很大,而且很容易被认定为互殴,这就是现实。
其实,他们也就是躲在安全处、站在道德高地上的暗键伤人。扪心自问,换了你,你敢吗?反正,换我,那种场合下,我是不敢的。我敢做的只能是拔打报警电话。如今很多人,键盘上都是圣人,生活中却是另外一番模样。正如储殷教授所讽刺的一样:键盘上的圣徒而已。这些键盘侠就喜欢打嘴炮过瘾,让我们假设一下,纯属假设——假设你我都在现场,即使不考虑自己的安危,请问,我们是否需要担心:按照有些地方有些机关的解释:别人打架,不关你的事,你去出手,并不是见义勇为。陕西警方说,如果轻率还手,打赢坐牢,打输住院,你还敢见义勇为吗?
相比之下,我们是害怕邪恶的施暴者,还是更害怕未必支持我们的法治?翻翻律条,你会发现我们现实中已几乎没有了正当防卫的可能。别人打我我若还手,那是互殴;别人打架我若自以为是帮助弱者或见义勇为,那是参与斗殴……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就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发声:社会应给见义勇为者足够的支持,免除出手相助者的后顾之忧。普通人的勇气需要制度加以支持,如果没有制度保护作为后盾,绝大多数人首先考虑的都会是自保。一句话普通人“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”的勇气,需要制度来加持。
如果这样问题没有解决,你还敢出手么?所以,这样的指责,不是键盘瞎,就是装外宾。法治畸形的社会,诸多见义勇为者往往被害得比罪犯惨,无数事实就是明证。下图这个回答,让人心里格外苍凉,因为它说出了一些现实。
但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渣: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,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,他们在安全的时候最勇敢。他们最勇敢的器官可能就剩嘴了,其实他们是最没有资格指责唐山暴力事件的“旁观者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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